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守约 守约者,德之厚也,行之端也。信诺千金,弗违其约,乃君子之范,世之所崇。 昔者,尾生抱柱而亡,以证其约。尾生与女子期于梁下,女子不至,水涨而柱没,尾生弗去,终溺亡焉。其痴其执,为守约之至也。虽死而名垂千古,以其信诺重于生命故也。又有范式张劭之谊,范式之诺,千里赴期。劭亡,式梦劭呼曰:“吾某日死,当以某时葬,子能来否?”式驰往赴之,未爽约也。此二者,皆以守约而传于世,足见其贵。 商君徙木立信,示民以不欺。立三丈之木于国都市南门,募民有能徙置北门者予十金。民怪之,莫敢徙。复曰“能徙者予五十金”。有一人徙之,辄予五十金,以明不欺。后行新法,民皆从之,秦遂强。商鞅之守约,乃为治国之基,其信立而令行,国势因之而振。 曾子之妻之市,其子随之而泣。其母曰:“女还,顾反为女杀彘。”妻适市来,曾子欲捕彘杀之。妻止之曰:“特与婴儿戏耳。”曾子曰:“婴儿非与戏也。婴儿非有知也,待父母而学者也,听父母之教。今子欺之,是教子欺也。母欺子,子而不信其母,非所以成教也。”遂烹彘也。曾子之守,在教之诚信,为后世法。 汉之季布,以信守诺闻。楚人谚曰:“得黄金百斤,不如得季布一诺。”其诺重于金,人皆敬之。故虽遭困厄,得贵人助,以其守信之德也。 夫守约者,于己可修身立德,于家可和睦亲善,于国可安邦定国。若人皆不守约,世风必颓,人伦必乱,国将不国矣。 今之世,商海滔滔,竞争激烈。约契之事,关乎存亡。企业若背信弃约,虽得一时之利,终致声名狼藉,顾客远离,倒闭不远矣。反之,若重信守约,品质优良,服务周到,必能赢取顾客之心,事业昌盛。如百年老店同仁堂,“炮制虽繁必不敢省人工,品味虽贵必不敢减物力”,其约守之,故而誉满天下。 人际交往,更需守约。朋友相托,当尽力为之;情侣相许,应忠贞不渝。若轻诺寡信,友情爱情皆难长久。昔有同窗好友,相约共赴仕途,相互扶持。一人高中,忘其约,独享荣华,弃友于不顾。后其为官不仁,遭人弹劾,众叛亲离,悔之晚矣。 国之交往,亦以守约为重。邦交之约,系于和平发展。国与国之间,当信守承诺,互不侵犯,互利共赢。若背约失信,必致兵戎相见,祸及百姓。古之宋襄公,与楚盟于泓水。楚人未济,司马曰:“彼众我寡,及其未济击之。”公曰:“不可。”既济未陈,又曰:“可击。”公曰:“不可。”待楚人成列,乃战,宋师大败。襄公之迂,在于守旧约而不知变,终致国辱。 观今之世界,科技日新,经济发展,然守约之德不可忘。吾等当以古之贤人为范,谨守诚信之约。言出必行,行必果。不为利诱,不为势屈。以守约为修身之本,处世之道。如此,则个人可成大业,家庭可享和睦,社会可臻和谐,国家可兴昌盛。 守约之道,源远流长,永不过时。吾辈当铭记于心,践之于行,使诚信之风盛行于世,共建美好之未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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