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当我像很多年前一样,以为自己仍然活在青春的岁月里。最起码滞在脸上久去不散的痘痘可以自欺欺人,可还是逃脱不了那是由于熬夜以及消化不良造成的恶果而并非青春痘的不堪事实。
时间果真像电视剧中两个衔接片段之间那样,跳将过去,也就那么容易的漫过了那么长的岁月。其间偶尔的跳帧,有时候连同画面也模糊的看起来囫囵吞枣。
当我果真违背童心穿上西服和廉价的尖头皮鞋度过指针的一分一秒走在光亮的地板上时,我才意识到,有些时候,妥协也可能成为一种习惯。告别了一种服饰,就好像告别了一段日子一样,不知不觉得过了这么长时间才回过味儿来,连同怀念也被戏谑的罩上了一层迟钝。
这个春夏交替的时段,我也完成了从二十三岁到二十四岁的过渡。如果说成长也要定性成一项任务,那这一定是这个世界上最毫不费力的工作,天大的噱头。大概比比尔.盖茨分分秒秒日进斗金还要容易。
从别扭的蹬着皮鞋到对它有些好感但还没达到爱不释手的地步,生活果真有些大男子主义的不容就范。但还得学会感恩它,就如同感恩小时候上学逼迫自己好好学习天天向上的父母一样。可清醒过来,自己再也不是那个弹弹珠手持冰棒,在课堂上听讲司马光砸缸的单纯小孩儿。但庆幸的是,还有梦想、理想和欲望写在自己的词典,至少没到老得快要行将就木仓促的拟定遗言的地步。
但我二十四岁了,真真切切。
在这里并不是觉得这个日子很特殊并且标明纪念自己半顺利半磕绊地度过了两个生肖的轮回。只是这时候才意识到,我已经二十四岁。
当脱离了学校老师的苦苦叮嘱,再到公司经理苦口婆心的叙述当年自己的峥嵘岁月,是虔诚地把它当成职场圣经,还是一个屁?没有人告诉我们答案,只能孑然一身,半懵半懂。毕竟我们大多数都不是一出生就晗着金汤匙的帕里斯.希尔顿。
怀揣着各种心情穿梭在城市之间,不管是陌生还是熟悉,这些都不重要了。重要的是几年后我们是否会变成彻头彻尾的都会动物,我们的骨骼血液,肌肉皮肤,都弥漫着都会的味道,钱的臭味,欲望的温暖。
当听到有些人整天把“奋斗”挂在嘴边,搁在以前真想抽他两巴掌,谁他妈不努力。就像把思想当内裤穿在外面高傲的以为自己是超人。后来想通,别人宣扬什么思想跟自己有什么关系?再后来更想通了,人家哪怕宣扬暴力变态美学那是人家的权利。到最后倒是明白了一些,接受是一回事,坦然是另一回事。感觉自己虚伪的越来越像圣母玛利亚,这年头儿,谁也不容易。
即使生活让我们刚开始深信“墨菲定律”,我们也要坚信,这个世界的法则还很多。美国有些地方没死刑,同性恋还能公开交往呢,哈哈。
2014.05.1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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